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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: |
FS2019110100003 |
信件类型: |
意见建议 |
来信标题: |
电动三轮车,不核发牌证,禁止上道路行驶。 |
来信内容: |
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生产目录,也未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,不予核发牌证,禁止上道路行驶。 电动三轮违法严重,民怨沸腾,人人想除之而后快.前几年有一次清除电三轮车的专项行动,得到了人民的拥护,真心建议执法部门再组织一次打击电三轮的专项行动,给人们一个安全的道路可以走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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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人: |
anonymous |
来信时间: |
2019-11-01 08:47: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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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山交通支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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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信息1 |
回复内容: |
来信收悉,针对来信人所反映的问题,我支队高度重视,现答复如下: 经核实:目前我支队正与分局有关部门联合开展“并肩治乱”黑车黑摩的的专项治理行动,此项工作将持续开展,积极营造高压严管气氛。 2019年11月1日15时57分,经与来信人电话沟通,表示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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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时间: |
2019-11-04 15:30: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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